(1)笔试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时开始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笔试,考生只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非考务用品根据监考老师的要求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违者将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所需的一切考务工具(考试所需文具)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提供。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上发布,考生根据报名账号、密码查询本人成绩。
2、证件审核
面试前,证件审核工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布《证件审核公告》并统一组织实施,审核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限制承德市范围内户籍的考生,原为承德市范围内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在承德市以外地区但配偶为承德市范围内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户籍在承德市以外地区但父母是承德市范围内户籍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户口本。
证件审核工作将在《证件审核公告》发布后两天内完成,届时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上发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的公告。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证件审核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不得佩戴首饰、手表、标志性明显的配饰等,如有违反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考场外张贴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将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具有出题资质的考试机构有偿提供或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评委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拟招聘学科异地选调,每组7人。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
(6)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前三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察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结束时,被聘用人员仍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含试用期),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宽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宽工作的,认定为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本方案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
2、政策咨询电话:0314-7571077
3、监督电话:0314-6862183
4、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根据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人选:
(1)笔试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总成绩合成后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师范类专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双一流”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聘用。
5、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进行处理。
6、请考生在招录期间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7、本方案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增、补、调剂岗位及其他一切未尽事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如出现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再次提醒请广大考生保持预留电话在招聘期间时刻畅通,方便联系,以免出现影响招聘各环节现象。
附件:《2020年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