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承德市兴隆县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公告【40人】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兴隆县户籍;
2、年龄18至35周岁(县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5年且在岗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节点;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职中专业教师10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兴隆县电视台和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及兴隆县政府门口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00。
4、报名要求:本方案附件有《兴隆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请下载打印。报名时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及以下证件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自备有效期内电子学历备案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6)兴隆县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5年且目前仍在任课的教师,须提供任教中学或学区的证明。
5、报考人数不足岗位人数的1.5倍时,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6、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考生报名时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对入围人员进行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7、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1)笔试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两科,一套综合试卷,各占50%左右;职中专业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两科,一套综合试卷,各占50%左右。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2:30—17:0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1:00。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查询: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形式,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5)面试时间10分钟。
(6)提前45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和考生面试顺序,按考生面试顺序依次面试。
(7)面试总成绩100分。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9)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地点在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兴隆县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材料的原件;岗位报考要求考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经审查,现场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岗位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政审。县公安局对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填写《政审表》。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和成绩册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6、公示。将拟录用名单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经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为本
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方案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程序
聘用教师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合同管理”模式。
1、确定拟聘教师。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教师。
2、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教师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县人社局、财政局统一办理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待遇
1、招聘教师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参照正式在编教师相关政策执行。
2、所聘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3、被聘用教师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
4、被聘用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期间不得申请在系统内部调整工作。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立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统筹安排此次工作。
2、对报考人员所持相关资料严格审查,发现假冒伪造相关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帮助考生制造假证或审查疏漏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条件,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优秀人才吸收到教育系统中来。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4、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5052759
附件: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