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赣榆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补充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补充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赣榆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北京、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赣榆教育专题网和“赣榆教育微信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教师资格证及户籍证明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岗位代码A04-A09、B04-B08、A30的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岗位代码A23-A25的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岗位代码为A04-A07、B04-B07、A30的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社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具体岗位见《分配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6316291。
2.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