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其他教师岗位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
(1)对于笔试开考比例达到1:3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或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教育局人事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20〕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岗位聘用
1.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后,报考县城初中教师、县城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分别安排在县城初中、县城小学任教;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分别安排在农村初中、农村小学任教。
2.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及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给出的具体学校,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应提前做好居民电子健康码申领工作(微信搜索“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关注后添加健康卡)。如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不得进入考点考试。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和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护,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46-2327366
附表:
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xls
附表2: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