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2)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答辩等形式分类进行。满分为100分。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如果个别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40%+试讲或答辩6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开封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待遇。
四、纪律与回避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23810026(开封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22613658(开封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kdjdjb@163.com或kfdxjijian@126.com
五、解释权归开封大学2020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开封大学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