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七)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笔试占40%、专业能力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单位通知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金华“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14天行程轨迹(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可生成)均在浙江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非绿码以及14天行程轨迹有浙江省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学校人事处、防控办(0579-82265017、82265016)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金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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