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募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公告【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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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师均衡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3号)要求,现就做好西安市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和范围
(一)招募计划。全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6名。其中,长安区8人、鄠邑区2人、蓝田县6人、周至县10人。具体岗位详见《西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优秀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一)招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
(二)招募程序。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四、岗位管理
(一)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
(二)讲学教师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区县教育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区县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
(二)报名地址。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长安区。身份证;个人简介(不超过1000字);退休文件;教师资格证;从教20年经历证明;中级以上职称证;近5年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教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附件2)。
2.鄠邑区。身份证;职称证书;退休文件;县级以上荣誉证书;报名表(附件2)。
3.蓝田县。身份证;职称证书;退休文件;县级以上荣誉证书;报名表(附件2)。
4.周至县。身份证;职称证书;退休文件;县级以上荣誉证书;报名表(附件2)。
上述纸质版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原单位盖章。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受援区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附件1 西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pdf
西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