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思想政治、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知识。
1、笔试
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按男女岗位设置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果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达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或服务期满合格证、“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对资格复审结果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讲课形式,分数为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确定入闱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并列者,依《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
入闱体检、政审考察环节者,不得随意放弃,如本人自行放弃,档案存放在长治市上党区5年内不得流转,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市上党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五)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分男女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排名同上述并列方法),并签字确认。
选岗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所有拟聘到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上的人员,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拟聘到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上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到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以外单位,无论何种原因五年内解聘的,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
(七)待遇
聘用为全额事业编制的教师按规定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区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95102、0355-8095131。
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长治市上党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
附件:
1、长治市上党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xlsx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