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确定考试人员。
招聘单位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获奖等情况,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直接参加考试)。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考试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安排于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在东区朗晴小学内进行。
组织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等,下同)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各环节报到时,须手机出示粤康码为绿码或有效期内核酸检查结果为阴性的报告。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在东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报东区党工委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递补。因应聘者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按本区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薪酬待遇执行。编外聘用制教师按照《东区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5.考试前自觉在备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备考室;6.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东区文体教育局将在本次招聘未入围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成为东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
咨询电话:0760-88326757;0760—88313121
附件:1.2020东区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专任报名表.docx
2.2020东区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岗位表.docx
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东区文体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