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横县县委组织部会同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试岗人员的专业、能力、性格特点安排试岗1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我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二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试岗1个月后,由横县县委组织部与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以试岗人员在岗期间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了解试岗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入职意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横县县委组织部负责。
3.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4.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xhx.gov.cn/)及横县县委组织部与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区域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报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横县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服务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在无特殊情况下,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横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服务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5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5万元安家费,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发放。
(三)在县城无固定住房的,5年内可入住横县公租房,免收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原则上按“对口对应”予以妥善安排;配偶未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签订编外聘用人员合同。
(六)在我县组织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面给予倾斜;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我县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
(七)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八)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试岗人员均存在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中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横县县委组织部签订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约定5年内不得报考横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档案调转手续;若被聘用人员考取横县机关单位的,不再领取安家补贴。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人才终止服务的、任意一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享受此次人才招聘的优惠政策。
(六)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xhx.gov.cn/)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725150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723901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年横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