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生(B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证书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以放松到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近5年及以上连续担任临聘教师的金湾区公办中小学目前在职的临聘教师。
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学历、职称、资历、绩效等情况享受平均年薪税前25万至38万(含用人单位和被聘用者双方负担的五险一金)。被聘用者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中小学。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资历条件:
应聘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特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审核应聘者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资讯”-“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开考前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现场资格审核条件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如应聘成功需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
(6)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会生提交)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8)在职证明(提供2020年5月、6月在中小学工作的社保清单或相关证明)(社会生提交);
(9)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10)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11)我区临聘教师证明(在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连续近5年及以上担任临聘教师期间的社保清单、所在学校的在职证明)(社会生第2类人员提交)。
(四)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3977(杨老师、吴老师),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张老师0756-72627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