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按报考的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成绩现场公布,公费师范生可在旁边等候告知成绩。
4.面试教材。面试统一采取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各学科教材。
5.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面试费用。面试不收费。
7.拟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四)签订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最后得分情况确定本岗位拟入闱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共同与拟入闱体检公费师范生签订就业意向书。最终签订了就业意向书的名单由市教育局报一份到市人社局备案,并将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闱。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和体检递补公告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九江教育网上发布。
(六)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学校及教育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档案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七)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六、信访处理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九、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九江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