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应考者自带碳素笔、2B铅笔、小刀、橡皮等文具,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2.资格复审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丰宁教体局进修学校四楼微机室。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丰宁县人事考试网(报名时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说课形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说课题目,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评委采用体操打分的方式,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品质等。
(5)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公告栏。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参加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的顺序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承德市户籍者,同是承德市户籍丰宁县户籍者,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较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政审
对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考核政审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程序聘用为我县公办教师,(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纳入我县全额事业编制。
3、被聘用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笔试和面试封闭管理,全程电子监控,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都要经过安检和电子设备检测,并收缴通讯设备统一管理。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等原因,在招聘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真实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优惠条件:丰宁一中本次正式聘用的教师,县政府无偿提供给每人50平方米左右的奖励性楼房一套,但暂无所有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其他学历者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4年后,该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五)本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4-5979822
教育局:0314-80122380314-80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