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达到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20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县今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对笔试后出现空缺和笔试人员不足的岗位,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择优、竞争和紧缺学科需求原则,同时根据我县教师短缺和笔试情况对岗位数量进行统筹调配;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anquanxian.gov.cn/)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失误自负。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0届特岗教师于8月25日前到甘泉县教科体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完成替补,补录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首次补录未完成将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时间将于9月3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10月15日)。
10月15日前,甘泉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10月25日前,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工作总结等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培训,培训采取岗前培训与上岗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岗前培训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甘泉县教科体局(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县政府统一管理,日常管理由任教学校负责,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甘泉县人民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政策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82万元/年)综合确定。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联系人:李鹏电话:0911-422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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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泉县财政局
甘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