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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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8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各县(市、区)乡镇以下学校、村小和教学点。
(二)招聘规模: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1461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中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要占一定比例。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持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与其解除合同,并报省市级教育部门备案。
3.身份与年龄条件。30周岁以内(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2。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机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医保、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省市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编制和待遇,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教育局报送2020年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标准(附件4);6月22日将在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10:00至18:00为各地志愿调配时间),各县(市、区)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体音美、信息、科学、小学英语等紧缺薄弱学科和深度贫困地区、山区县,各县(市、区)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起,笔试时间定为7月25日(星期六)。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各县(市、区)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具体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特岗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20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完成招聘计划,各地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而削减、取消或合并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交流。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区特岗办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0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市、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地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的县区,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10月15日)。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公布拟聘人员名单(附件5),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6);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特岗办将《合同书》、聘用人员名单(备注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和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并上报市特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