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谈、笔试、试讲
采取现场组织方式,分为面谈、笔试、试讲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谈。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高于1:5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面谈,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试讲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类和专业基础知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范围。
(三)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试讲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试讲结束后公布,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工作时间由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另行确定,并通过章丘政务网(网址:http://www.jnzq.gov.cn/)公布后组织实施。
六、签约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办理签约手续。报考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3: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