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招聘2名教育集团下属中、小学校领导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国际化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教育集团依托广外的优质品牌和办学资源,以基础教育为龙头,是集高等教育、幼儿教育、外语翻译和出版为一体的教育产业集团。目前教育集团管辖的中、小学有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白云区广外附属中学、白云区广外附属小学等,合作创办的有中山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增城金地外语学校。肇庆外语学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育集团下属中、小学校领导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具备良好的学习创新意识,具有多元化的国际化视野和本土文化积淀,熟悉教育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有不断学习和根据学校内外环境进行创新的能力。
4.具备突出的行政管理能力,熟悉学校核心业务和运作流程,能通过建立和执行过程控制与绩效管理体系,对学校进行战略管理;能通过建立工作分权机制与监督体系,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的统一、高效的运作体系。
5.具备优秀的领导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公共关系意识,能领导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合作单位、政府机构、新闻传媒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代表学校参加重要公共关系活动,树立学校良好的公共形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获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10年以上教龄,并有担任市一级中学正、副校长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有多年中学英语教学经历。
2.有教育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3.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或奖励。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六级或七级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zp.gdufs.edu.cn/zpsys/),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5日17:00。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考试人员。考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操作能力测评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校级领导聘书(任命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履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复核并完成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以问答的形式(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进行,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操作能力测评。
第二阶段: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操作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操作能力测评名单和时间将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操作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操作能力测评结果,将在操作能力测评结束后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操作能力测评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1.gdufs.edu.cn/rsc/。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