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潭教师招聘 湖南湘潭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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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其中中学教师7人、小学教师29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湘潭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2年6月30日至198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省特级教师、地(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详见《湘潭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职业资格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6.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一年)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免费师范生、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8.湘潭高新区区属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等内容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一)网上报名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于2020年6月30日9∶00至2020年7月3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100元。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时长120分钟。笔试科目见《岗位表》,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10:00至18日上午9:00前。
2.笔试开考比例为1∶4。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于考前公布。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