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查询。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八)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因实际工作需要,部分招聘单位可设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专业笔试、面试的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面试结果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上进行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查询。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五)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有关内容,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61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6509938065090485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