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笔试(3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提供复习提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
第二部分:专业技能考核(70%)
备注:
音乐专业:必须参加学前教育类自弹自唱、舞蹈考核,再加专业特长展示。
体育专业:健美操及专业特长展示。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其余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罗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罗溪镇文教卫体科0519—85558622
监督电话:罗溪镇纪委0519—83407561
罗溪镇组织人事科:0519—83401240
本简章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