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面试对象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资格复审登记表后)。景宁畲族自治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见计划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模拟上课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或者模拟上课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30%;不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60%;不进行模拟上课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面向景宁户籍或生源招聘的岗位,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新聘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092787。
附件1: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