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盐城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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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但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承诺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2020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0)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0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免费男幼师岗位(岗位代码50)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射阳籍的2020年毕业的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乡村定向生岗位(岗位代码51-66)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2020年毕业的射阳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0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
⑤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其中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难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商定,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听候通知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均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