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市、县区招聘办对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限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由各县区人社局与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一)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和面向社会招聘且不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和面向社会招聘且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县区招聘岗位和市直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而按紧缺专业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其中: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已经取得的须提供相应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含电子版)。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如实填写本人不存在聘用关系诚信承诺书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办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公布。
六、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七、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有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其中:
(一)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八、考察和体检
(一)在市招聘办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市、县区招聘办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初选(递补)人员: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援鄂医务人员、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全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加试公告为准。
九、公示
市招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武威”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序。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招聘办复审资格和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后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参加本次招聘被批准聘用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应聘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批准聘用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招聘办:0935-2212221
市教育局:0935-2212760
市卫生健康委:0935-2234152
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7830
古浪县招聘办:0935-5553423
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1183
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553
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武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