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公告【教师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其中:
1.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范围一致。
2.专业名称参照《武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甘肃省公务员考录专业目录和教育部专业目录综合确定。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对难以确定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区招聘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招聘办综合研究确定,并在网上报名平台予以公告。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2日至2001年4月2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
1.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2.2018、2019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时年龄不限。
(五)限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经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统一选拔到本县区各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社保、计生等中心站所)、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除天祝县明确要求限户籍(落户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的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
1.“5年基层学校教学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学校担任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师满5年及以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任教公办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由乡镇教育工作站、县区教育局盖章确认。民办学校的任教经历视为基层学校教学经历,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民办学校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花名册(学校盖章)。
2.“3年以上教学经历”,是指在各类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3.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批准聘用或录用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批准选拔录用之日算起。其他组织或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工作协议、劳动合同等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
(八)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应聘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7.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武威”网站(http://www.ww.gansu.gov.cn/jrww/tzgg/index.htm),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查阅《武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详细了解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相关事项,再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信息注册。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2日08∶30至4月2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ks.rst.gansu.gov.cn/webgs/),首次登录先进行用户注册,按界面要求依次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民族、真实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确认密码,点击“立即注册”,在弹出界面重新输入信息并确认。注册成功后妥善保管用户名(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密码及其他相关信息。
2.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主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先确认注册时填写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当前考试”,点击“武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后上传,并按要求准确、真实地填写自己的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的岗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等待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栏目所发布的公告信息及相关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选报岗位资格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属各县区招聘岗位的与各县区招聘办联系;属市直招聘岗位的,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与市教育局联系,医疗卫生行业岗位与市卫计委联系,其他类岗位与市招聘办联系。网上报名技术方面的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由市招聘办和县区招聘办分别组织实施,与网上报名同步审查,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08∶30至4月29日18∶00。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9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4月29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负责任。
5.报名确认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4月22日08∶30至4月29日1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601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应聘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需先进行网上缴费,待县区招聘办和市招聘办审核确认后,对符合减免报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办理减免手续。农村特困户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户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的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4月29日17:00前到市、县区招聘办提交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市直单位的,在市招聘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招聘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市直单位应聘人员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县区及以下单位应聘人员到各县区招聘办提交申请,市招聘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8∶00,登录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限民生就业项目人员报考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3:1的,管理岗位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按紧缺专业招聘,报名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
(二)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三)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D类)和医疗卫生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E类)。考试范围以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
(四)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五)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