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教师招聘 山东枣庄薛城区教体系统引教师招聘公告【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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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2020年薛城区拟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引进10名紧缺专业技术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2.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按照《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6月1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薛城区在编教师不列入引进范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薛城区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技术高级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信息
通过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2020年7月3日下午16:00。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外提交的报名信息邮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认真阅读引进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薛城区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技术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2020年薛城区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技术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张贴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后与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名称与邮件名称要一致,打包发送至xcjy4412518@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姓名+手机号”。如:“薛城舜耕中学+数学教师+**大学+王**+手机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扫描成PDF格式材料:
(1)《2020年薛城区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技术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需张贴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符合要求并齐全,若因报名材料缺少,影响报名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名截止后7天内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