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B类))主要测试范围详见附件1。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B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策略选择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20年8月18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3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0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9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8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8月18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市、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20年8月27日10:00。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20年8月27日15:00—9月13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13日。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8:00。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