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后续通知公告。
1.笔试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辅助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行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辅助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行政管理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管理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杨老师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1219
山东理工大学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