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采取以学业成绩代替笔试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初选,如学校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大于1:3,则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考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学业成绩只作为人员初选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排名。
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石首市教育局报请石首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2020年6月下旬)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2020年7月上旬)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时,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此种成绩计算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体检由石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石首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六)考察(2020年7月上旬)
体检合格后由石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2102810716-7182534
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社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