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应聘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宿城一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宿城一中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填写《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为1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城一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3917805,0557-3911559
网上报名指定邮箱:553713572@qq.com,联系人:邰主任联系电话:18055793158
监督电话:
宿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7-3929768
宿州市教体局人事科0557-3929826
特此公告。
宿城一中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