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复审。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7.体检。各职位根据按最后公布的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及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8.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再次递补。
9.公示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在祁阳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引进的情形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报考录用的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
四、优惠政策
根据《祁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附件1)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祁阳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祁阳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50%,第三年兑现25%,第五年兑现25%。
5.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的各类奖金,3年内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考引进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考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为保证2020年公开引进、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3216393县教育局:0746-3231210
举报电话:0746-32383110746-3229927
附件4:祁阳县2020年公开引进、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祁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