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的,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7张;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测评通知书,领取测评通知书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测评
1、测评要求。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同时携带《测评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讲课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成绩当场公布。讲课前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较多(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各岗位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测评,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测评,60分以下人员取消测评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相关要求和进入测评人员名单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高校或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讲课范围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邀请评委。由大名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测评打分。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测评成绩。
测评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测评成绩×60%,不增加笔试环节的测评成绩即为总成绩。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学科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大名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选聘教师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选聘教师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附:
1、2020度年大名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