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含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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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研究生、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急需紧缺人才1060名,其中市县事业单位800名、企业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现场选聘: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线上选聘: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市直招引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省重点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医学类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国家级运动健将等急需紧缺人才。县(市、区)、企业招引对象为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