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博士配偶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的,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同等待遇。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16年;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再提高8万元。
7、帮助解决子女小学和初中入学事宜。
8、符合条件人员来校考察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三、发放办法
(一)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发放办法
1、安家费:档案到校,且协议签定后,一次性全额发放。
2、购房补贴:申请学校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的博士,在协议服务期内免费居住,协议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校工作,可以长期居住,在未入住学校免费提供的住房之前,可享受《南阳理工学院引进人才房租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的1200元/月租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的博士,可以凭购房合同申请一次性发放,协议服务期内不再享受学校提供的其它住房政策。
3、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为支撑,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若申请学校提供住房,只能享受一套。
四、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