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具体笔试、面试、试工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二)面试
1.教师岗(结构化面试及试讲)
结构化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结构化面试、试讲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会计岗(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结构化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及试讲×30%+试工×30%
会计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试工×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考察
1.学校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历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991-436235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docx
3.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下载).docx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下载).xls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下载).xls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