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辅导员、教师招聘公告【62人】报名截至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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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始建于1958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
6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行业,着力培养服务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共有六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另有天津路校区、北京路校区、南昌路校区和煤炭技师学院(米东校区、哈密三道岭校区)。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建有19个实验中心,下设145个校内实验室,有135个校外实习基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教育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学校还建有新疆非常规能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地热研发中心以及能源精细化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已建设了一批在疆内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主要招生专业22个,分布在工、经、管、文、艺术等5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学校与疆内近十所高职学校在十几个专业领域开展了“4+0”和“3+2”人才联合培养计划。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教师、辅导员岗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部分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18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采用邮箱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1.报考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