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五);
9、其他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
10、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组成一个“PDF”文件后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2543026137@qq.com>邮箱。资格审查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专业参考范围: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考生请参照《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本科学历报名考生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8)》(附件4)。
(六)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咨询电话:
何老师,139-9995-1505,王老师,158-9921-6447。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6月5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外网公布。
八、考试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网(http://www.bygt.com.cn/)上公布。
(一)考试类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代码为1001、1002、1003、1004、1008、2001、2002、200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以面试为主,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代码为1005、1006、1007、200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60%。
(二)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进行累计加分。
九、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张军
监督电话:0991-388532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含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doc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