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教师招聘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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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7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
(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八)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到6月3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同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④教师资格证书。
(2)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者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现场资格审核对应时间内向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当场处理。
4.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4.江苏省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0年6月3日前符合。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