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考试结束5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3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教育局人事科,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交就业创业证(需显示为失业状态)或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教学工作经历或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根据报考学段专业(学科)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本次招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前一律不得调动、辞职。
放弃选岗或选岗后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以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空余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时间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
宁晋县教师招聘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