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计划与2020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同一时间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管理、教育、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⑴管理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⑵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⑶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和影像学等医学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教育类市乡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包括幼儿教育规程中的舞蹈、键盘(电子琴或钢琴)、声乐、绘画、试讲;卫生类采取通用能力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管理类、教育类、卫生类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织考察成绩各占30%、50%、2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管理类、教育类、卫生类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根据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3名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取按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由禹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的社区(村)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参考历年任职考核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534-7365928;0534-7365758
市教体局0534-7266678
市卫健局0534-7283203
附件:
1、2020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3、2020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4、2020年禹城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doc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