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Ⅰ、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面试方案
一、面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动手能力强、符合中等职业教育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教师人才为目标,选拔优秀人才,为农业职业教育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标准,注重能力的原则;
3.用得上,留得住的原则;
4.课堂说课、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组织领导
1.本次面试工作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负责组织,并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面试评委的抽选工作。
2.本次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具体人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抽相关专业教师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与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时间5分钟。
2.面试内容为说课。即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教学环节的要求,对选定教学内容进行说课,包括说教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板书等。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面试人选确定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名并列时,只取第一名面试,第二名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在资格复审1周前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农业信息网》(http://www.qjagri.com)等网站进行公示。
6.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四)面试时间、地点、程序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确定后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报考人员也可在指定公示网站查询。
2.面试地点: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
3.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侯考室、侯分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面试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0楼视频会议室。
候考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0楼中会议室。
候分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1楼大会议室。
4.面试程序:
(1)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专业(岗位)选择同一教材,并确定教材中的同一个章节通知考生进行准备(面试前一天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到校领取教材);在面试报到时,将说课内容书面材料交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试开始前,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岗位)顺序,然后同一专业(岗位)的面试人员再抽取面试顺序。
(2)应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
(3)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后果考生自负,面试照常进行。
(4)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不叫姓名,主考官按面试通用指导语和面试试题内容引导和提问。
(5)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考官所提问题。其他考官提问,需征得主考官同意。
(6)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退出考场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五)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人事部门核发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不得携带除说课讲义、教案之外的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六) 面试的主要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
面试的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