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农业信息网》(http://www.qjagri.com)等网站进行公示。
6、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
1、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曲靖应用技术学校
3、面试的程序
(1)应试人员须按学校通知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读面试程序、纪律及注意事项,组织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照常进行。
(2)工作人员按序号每相隔30分钟左右将1名应试人员依顺序带入备考室,作相应考试准备,再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3)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4)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记时员)核定、面试主考官及面试监督人员签字后,交工作人员到成绩公布室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
(5)面试完毕,应试人员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成绩公布室,公布成绩后引导退场。
(五)面试方法
1、教师岗位:应试人员在备课的基础上,主要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旨在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其他岗位:主要采用答辩(业务解析)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时间规定:教师岗位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其他岗位业务解析15分钟,答辩5分钟。计时员在面试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即刻停止答题。
(六)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七)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的计算。是将7位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相加平均,即为应试人员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尾数采用“四舍五入”法。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人员确定
1、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上报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满,经主管部门批准、体检、考核合格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2、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优先录用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执行。若上述条件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九)纪律与监督
1、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和市第六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接受应试人员、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2、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3、命题人员、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5、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6、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7、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其他事项
本面试方案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897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