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4.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5.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往届生提交);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交);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在校现实表现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
9.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2.无违法犯罪证明(面试入围体检后再交,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应届生不用交);
1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面试入围体检后再交,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审核资料。
报考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报考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5.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7.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赵老师0763—3333000徐老师0763—3322095
附件:
1.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