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思政辅导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由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核,具体通知由杭州师范大学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中另行发布。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实验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思政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应聘人员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由学校人事处报学校讨论研究,学校审批通过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与体检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设岗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政策咨询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咨询。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http://rsc.hznu.edu.cn
咨询电子信箱:hsdzp@hznu.edu.cn
各招聘设岗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杭师大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1-28868831。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2885047。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