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教学试讲×40%+专业技能测试×6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6月25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0736-2862300。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因县内在职教师调动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公开招考岗位不接受县内在职教师报名。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原985、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聘用为正式教师后,可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汉寿县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汉办发〔2018〕2号)精神,享受人才引进奖励。
5.对县内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招聘录用后一年以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两类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持有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以上)。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招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予以解聘。
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汉寿县教育局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