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桃源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公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0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2018年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与数量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2018年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与数量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27日、28日、29日,共4天。报名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7:3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岗位。报考桃源一中教师岗位的,报名和录聘与其他学校分开单列。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县教育局机关院内(作风办)。考生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报名所需其他证件、资料。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以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可缓交,审核档案时补交);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有效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需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书);
⑥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7月6日,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1日,所有参考对象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和参考须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其他事项:
①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②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相关信息,按要求参考;
③切实保护好财物及人身安全,确保平安参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确定开考岗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聘对象、填报志愿、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确定开考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①时间:7月12日上午9:00—11:00
②地点:桃源县职业中专
③内容: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语文和数学专业知识,小学英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语文和英语专业知识。
④成绩公示:7月14日16:00前,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面试对象名单,所有考生成绩可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736—6622400)。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7月14日下午16:00—17:30申请查分。查分需由考生本人在指定的查分时间段内向招考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招考领导小组受理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分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2.面试
①时间:7月17日。如面试人数较多,当天未完成的,顺延至7月18日。
②地点:桃源县职业中专
③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7月14日16:00前在桃源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④方式与内容: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某年级的现行教材。具体授课内容由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应聘同一岗位的授课内容相同。其中,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以及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包括技能展示,展示内容自选。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需进行技能展示的岗位,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聘用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壹次。
(六)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填报志愿。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察合格的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填报志愿选择聘用单位。
(八)录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政策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九)聘用管理。小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设定一定年限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22400(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6620032(桃源县纪委监督室)
0736—6625479(桃源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2018年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桃源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