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学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权重为70%)。教学技能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者根据指定的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面试和说课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通过网上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他依此类推。
(五)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说课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考察工作由城区组织部和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
(六)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城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城区党委编委审定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学校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审核表》,经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及政策待遇
(一)人事关系:招聘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在岗最低服务年限3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才政策:招聘人员由城区人才办进行人才资格认定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南宁市武鸣区实施基层人才振兴十项计划(试行)》规定的人才补贴1500元/月,人才补贴最长领取期限为3年。
(三)根据城区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交流、考勤、考核、评优等工作。由城区教育局、城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及学校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四)严明招聘纪律。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本着对人才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4125
监督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委组织部0771--6227588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227184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8511
附件: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