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公告【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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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1.专职辅导员岗位:6人;
2.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5人;
3.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人。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学兼优。
4.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男生公寓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满足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要求。
2.男性,专业不限。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
4.民族不限,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对本科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予以考虑,专业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10日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dqsyx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学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5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