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枣庄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2-3319602
枣庄市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632-8169000
枣庄市解放路学校咨询电话:0632-3271251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0632-8695976
附件1:2019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