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知识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重点测试对本学科(专业)最新理论成果的理解、掌握及运用能力。
2、教学技能测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板书、教态、语言组织、课堂驾驭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授课艺术、知识面和理论功底等。
3、科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科研能力和水平测试方式为应聘人员口头介绍,专家查阅个人应聘材料、提问等方式。
4、实践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实践(实验)技能、实训动手等能力。实践技能操作原则上在相关实验、实训场所实施,由考官现场观察、考核。
八、成绩合成
各教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教师能力测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后,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得分情况进行签名确认。应聘人员最后得分以专业知识笔试、教师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按1:4:4:1比例加权后确定,如部分学科、专业不需要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教师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按2:4:4的比例加权统计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教师能力测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环节完成后,由教学院(部)根据测试结果集体研究,提出是否进一步考察的意见,认真填写《应聘人员考察意见处理签》,明确是否录用的意见,并按总评得分排序后,报人事处,总评成绩达到良好(70分以上)及以上等次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后提交学校研究。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牵头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结果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研究。拟签约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和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公示名单中递补,直至公示人员名单用完为止。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考察办法、程序等严格按当年度进人暂行办法执行,各教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的进人条件,不得降低材料审核标准、不得改变既定的需求专业,不得突破学校进人计划。未按学校规定实施考察的,相关考察结果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对进人条件、需求专业、需求计划进行调整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四)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新进人员考察录用工作,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50-6732010。
(五)本公告最终由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联系人:常老师张老师;电话:0550-6732257;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电子邮箱:rsc@ahstu.edu.cn;单位主页网址:http://www.ahstu.edu.cn。
各院部联系人: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