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及考核
资格审查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后续公告。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山西警察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于一页A4纸上)
②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个人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考核
学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结束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经本人申请,须经学院同意,到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山西省公安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人力资源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高校“1331”领军人才
根据具体情况,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协商解决。
(二)大学教授
1.安家费5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0万元,文科30万元。
3.享受相应的院内岗位绩效。
(三)博士毕业生
1.安家费25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费,工科20万元,理科10万元,文科10万元。
3.享受院内岗位绩效。前两年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享受教授级院内岗位绩效,无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享受副教授级院内岗位绩效。第三年开始根据本人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
六、后续管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山西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纪律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程序,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36,山西省公安厅0351-7388353,山西警察学院监察室0351-2953632。
八、联系方式
山西警察学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李老师符老师
咨询电话:0351—29536502953651
学校网址:http://www.sxpc.edu.cn
学校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
报名后请大家关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随后将公布初选后的入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附件_山西警察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山西警察学院
2020年5月12日